通告指出,自2014年5月11日起,凡符合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在山西省高速公路通行。但危险化学运输车辆必须遵守5项相关规定: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只准在右侧车道行驶,严禁穿插变更车道;
2、行经隧道、桥梁时不得停留,严禁超载、超车、超速;
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前方遇有客运车辆时,必须减速并保持100米以上车距。在我省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客运车辆前方遇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时,要减速行驶并保持100米以上车距;
4、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停车时,应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车辆后方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押运员必须采取现场提示和监护措施;
5、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 3类危化品车辆禁上高速
在遵守相关规定且符合相关安全条件后,搅拌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在山西省内高速公路通行,但仍有三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被禁止在高速公路行驶:
1、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罐体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或经检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2、无危险化学品购买、运输证,无随车安全押运员等安全措施的;
3、采取伪装、隐匿等方式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
● 6条高速路段禁止危化品车通行
此外,通告中还规定了6条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高速路段以及绕行路线:
1、青银高速汾阳西至军渡双向(934KM+800M-1051KM,约116.2KM)
绕行路线:去往陕西方向的过境车辆可绕行太佳高速;太原往离石、柳林方向车辆从汾阳西收费站驶出,通行省道340线;柳林、离石往太原方向车辆经省道340线从汾阳西收费站上高速。由汾平高速往离石方向车辆从汾孝口驶出高速,绕行省道223、省道340线,或从汾阳西驶出高速绕行340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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