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属于特种车辆,要求最低是B2驾驶证。或是A1、A2驾驶证,C1、B2、A3都是不能驾驶救护车的,因为载客汽车上述三种准驾车型准许驾驶的都是7座以下的小型汽车,而救护车一般都是9座以上的中型载客汽车,只是把相关的座位拆掉,改成了担架和排椅。
另外,还得有从业资格证,还有得N年驾龄,每个医院的要求都不一样,但是越长驾龄机会就越大!因为你必须可以在繁忙的路段、夜里和坏天气里快速安全地驾驶。还有救护车打滑控制和野外驾驶。速度固然重要,不过当车上运载着一名重病或重伤的患者,其他工作人员又在对他进行急救时,平稳行驶也是必需的。能够快速驾驶,并且在拐弯处不倾斜,在凹凸不平的路上不颠簸,需要优秀的驾驶技术并且精神高度集中。
在过去的40年里,救护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直到20世纪60年代后期,救护车的主要任务还仅仅是将人们从事故现场尽快运送到医院。车内空间十分狭窄,只有一些非常基本的急救设备。然而从那以后,救护车和救护人员都发生了变化。
申请人应备证件/申请机关单位:
一、筹设〈设立〉申请
(一)民间救护车机构设立许可申请书表。
(二)设立计画书。依规定应载明以下事项:1.执行业务范围 2.机构名称3.机构所在地4.救护车停车处所及其可停车车位数5.营业规划6.人员编制(包括负责人、管理人、救护人员、驾驶人合格等级)7.服务地区8.服务品质管理制度9.经费需求及来源
(三)检附其他相关文件(如:救护车停放租赁证明文件【需加盖印鉴】、公司编制人员之身份证及证照影本)。
二、开业申请
(一)开业申请书表。
(二)主管机关许可设立文件。
(三)公司执照(经济部核发)。
(四)营利事业登记证(本府建设局商业管理处核发)。
(五)自用建筑物:「建筑物所有权状」影本1份。
(六)承租建筑物:「租赁合约」影本1份。
(七)自用停车位:「土地所有权状」影本1份。
(八)承租停车位:「租赁合约」影本1份。
(九)位置图1份。
(十)建筑物平面简图1份。
(十一)负责人、管理人、救护人员、驾驶人员、救护车等相关证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证、医事证书、EMT-1证书、执业驾照、行车执照)。
(十二)其他相关文件(如:救护车之数量及牌照号码、厂牌、出厂年月、型式、引擎号码、行车执照影本)。
(十三)救护车设立申请书。
(十四)救护车检查合格证明书。
三、申请机关单位:各县市政府卫生局(医护管理处)!
轻便式救护车的急救箱里,一般装备有心脏除颤器、氧气袋、面罩、血压计、伤口包扎材料、氧气瓶、止痛药、产妇接生设备等,可为病患进行紧急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