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开始,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得低于90%,其余1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使用燃油车!
4月18日,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广东省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75%,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65%,基本实现纯电动公交车的规模化、商业 化运营;珠三角地区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比超85%,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75%,珠三角地区要成为全国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的示范区域。
具体落实为三个目标:
第一是基本实现公交电动化。
从2016年开始,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得低于90%,其余1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使用燃油车。到2020 年,全省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75%,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65%,基本实现纯电动公交车的规模化、商业化运营。
第二是基本建成充换电设施服务体系。
基本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换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换电设施为辅助,以城际、城市充电 站、换电站为补充,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使用便利、标准规范统一的充换电设施服务体系。从2016年起,各地市要明确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城市公共 停车场的充换电设施配建要求。
第三个目标是新能源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
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累计超25万辆,其中私人乘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量超20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