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对生活垃圾收运不密闭污染问题实行“零容忍”,对违法压缩式垃圾车辆处以罚款,第一次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第二次以上违法行为处以2000-5000元罚款;垃圾运输车辆未按时接受执法处罚、暴力阻碍依法执法的违规行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停止进入老虎坑环境园或固戍大型转运站一年时间。同时将所属运输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形成“黑名单”,提交相关政府部门的企业诚信网,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对外包服务企业当月扣分扣款内容。
深圳宝安区要求各街道对辖区内所有垃圾收集点(桶、屋)、垃圾转运站和压缩垃圾车辆进行全面摸底并建立台账,同时,对所有垃圾收集点(桶、屋)、垃圾转运站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行逐点巡查;对功能完好但是车容车貌残旧、破损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及垃圾压缩箱,要求清运企业对垃圾清运设备进行翻新。要求淘汰不密闭后装式垃圾压缩车,全面推行车载桶装垃圾转运站收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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