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Ⅳ标准:全称为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它等效于欧洲的“欧Ⅳ标准”。相比于“国Ⅲ标准”,“国Ⅳ标准”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更趋严格,需要在满足“国Ⅲ标准”基础上再进一步降低30%~50%的污染物才能达标。
环保部日前下发公告称,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即主要指柴油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这意味着将柴油发动机车辆的环保标准提升到国四标准的日期,再次延后。对于延期的原因,环保部称:“鉴于目前满足国四标准需求的车用柴油供应仍不到位,严重制约国四标准实施进度。为保证标准实施效果,根据车用燃料供应实际,决定分车型、分区域实施国四准” 。
自2013年7月1日首批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湛江、清远、河源)、黑龙江省(哈尔滨、齐齐哈尔)、吉林省(长春)、辽宁省(沈阳)、河北省(石家庄)、甘肃(兰州、嘉峪关、临夏、庆阳)、新疆(乌鲁木齐)、青海省(西宁)、宁夏(银川)、内蒙古(呼和浩特)、陕西省(西安)、山西省(太原)、山东省(济南、青岛、泰安)、安徽省(合肥、蚌埠)、河南省(郑州、鹤壁、平顶山)、湖北省(武汉)、湖南省(长沙)、云南省(昆明)、贵州省(贵阳)、四川(成都、雅安)、广西省(南宁)、江苏省(南京、苏州、淮安、宿迁)、浙江省(全省)、江西省(南昌)、福建(福州、泉州)、海南(全省)、西藏(拉萨)等城市率先入围。
以上地区需购买燃油为柴油车型的客户请注意了,以免因排放不达标不能上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我公司国四排放标准吸粪车已上市,欢迎新、老客户来人来电咨询。东莞祥瑞24小时销售电话:0755-8939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