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为保证驾考业务的正常开展,缓解“带病”教练
车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隐患,省公安厅交管局车管处下发
通知,要求各地对已报废注销、逾期未检验的教练车进行
清理整改,并进一步规范教练车管理。
目前,全省备案但逾期未检验的教练车共有1839辆。车管
部门要求各地对已备案且存在大量已报废注销、逾期未检验的
教练车进行清理整改。其中,逾期未检验的,将被督促限
期检验;7月3日前仍逾期未检验的,教练车状态将被调整为
“检修或暂
停”;对于已报废注销的,教练车状态将被调整为“报
废”。今后凡存在教练车逾期未检的驾校,各地车管所不
得受理新增教练车、教练员备案业务。对于已报废注销、
逾期未检验练车,不得用于驾驶培训、不得上路行驶。
此外,车管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监督驾校规范教练车管
理使用,杜绝逾期未检验、已报废等“带病”教练车取得驾驶
培训和预约考试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