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检查辖区中小学校车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区大队对全区各中小学校的校车、幼儿园校车等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了专门检查,共检车43辆,包括中小学和幼儿园。检查发现部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据了解,交警部门已经将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并要求其督促校车相关责任人尽快完善校车配置,保证学生们安全。
民警介绍,这些车辆整体看,都能够与各个服务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也有专门人员进行管理,但是在一些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车辆年检、随车配备的安全设施上,又存在或多或少的安全隐患,甚至有一些是潜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车辆使用年限过长,甚至有营运转非营运车辆用于校车,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管理条例的要求。”民警表示,检车时发现有些车辆随车配置的消防灭火设置存在失效、过期和破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也有部分车辆救生锤配备数量不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此外,多数校车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在车身外部设置、粘贴和使用统一的校车外观标识,存在辨识困难,不利其他社会车辆对校车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