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校车试点补助防城港经费170万元
日前,继2013年我市获得自治区农村中小学校车补助190万元后,年又获得自治区校车试点补助经费170万元。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市财政局将其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教育惠民政策,及时将年农村中小学校车补助专项资金追加到防城、港口两城区(上思县、东兴市由自治区财政厅直接下达资金),/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全力保障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农村中小学生校车试点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管理、校车购置补贴、运营成本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乘车费用补贴以及管理工作日常开支等方面的支出,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校车服务模式和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