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报失,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的保险。具体就是保险人依保险合同对第三者给予的贻偿。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标的与车辆扭失险不同,它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第三者责任险属于无形财产保险,是一种责任保险。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指承保车辆因发生保险事故而产生的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及其财产损失,保险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下面几种不保危险和不保险损失悄况下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
一、不保危险有:
①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②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不保险损失有:
①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②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族成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③本车的驾驶人员;
④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⑤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⑥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信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