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家实行增值税扩抵政策以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洒水车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新购入洒水车(汽车)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购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并申报。 自购车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2、购入的洒水车能够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购入的洒水车可以即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比如购入货车即用于生产经营方面的运输又用于在建工程运送物资,再比如购入的货车即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项目,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但对仅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的班车就属于用于职工福利,不能抵扣进项税。
4、购入的洒水车不是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在购买洒水车后,若需要抵扣增值税,应取得相应的购车发票,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和抵扣,而且汽车必须符合可以抵扣的项目。比如:一焦化企业新购入一辆洒水车,用于防尘绿化,这样的洒水车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同时该公司另行购入一辆5人座的小面包车,这种车辆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