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3批)
2012年 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3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30批)予以公告。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233批)
二、民用改装车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113
厦工楚胜(湖北)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原湖北楚胜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71 1
同意湖北楚胜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变更为厦工楚胜(湖北)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许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