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交警大队获悉,根据国家标准规定,重型汽油车、柴油车今日起实施国四标准。至此,我市机动车将全面进入国四时代。
机动车准入管理
我市注册登记的新车或转入二手车须达到浙江省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根据国家标准规定,重型燃气车2011年1月1日、轻型汽油车2011年7月1日、重型汽油车2013年7月1日、柴油车2013 年7月1日起实施国四标准。所谓重型车,就是指最大总质量3.5吨以上汽油车和柴油车。
未达到国四标准的重型汽油车、柴油车,在7月1日前已销售或已签订购车协议的,在7月份完成注册登记。外省转入的二手车与新车同步实施统一排放标准,执行日期以转出日期为准。在7月1日前已办理转出的国三标准重型车可以在7月份办理转入登记。
检验合格标志管理
记者获悉,我市将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各地环保部门负责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环保标志分为绿色检验合格标志(简称“绿标”)和黄色检验合格标志(简称“黄标”)。
环保部门将通过省机动车排气管理系统平台发放环保标志,通过其他平台核发的环保标志信息需及时共享到省机动车排气管理系统,实现全省范围内标志互认。最终,确保环保标志领标率达到90%以上。
车辆淘汰报废制度
重型汽油车、柴油车排放新国标实施后,我市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将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严格禁止强制报废营运车转入我市及向农村转移。严禁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公安部门对没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违反道路限行管理规定的机动车,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强营运车辆冒黑烟整治工作,通过各种形式鼓励经营者加快营运车更新步伐。
鼓励城市公交实施“油改气”车型,积极采用经济补偿等激励措施鼓励提前报废老旧汽车及“黄标车”,尤其要加大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的淘汰力度。到2014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到2015年底,“黄标车”全部淘汰。
无需担心柴油供给问题
有的车主会关心国四车用柴油供应问题。据悉,目前汽车生产厂家向国家环保部申报的国四车型目录中有近9000种车型能满足使用国车用柴油(含硫量350ppm),车辆种类包括牵引车、集装箱车、工程搅拌车、清扫车、清障车、城市客车、运输车、校车等,完全可以满足不同的购买需求。目前我市乃至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全面供应国车用柴油,建议市民尽量购买这9000种车型内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