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最新的一项研究证明,每年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乌鲁木齐市氮氧化物总排放量的20%以上,是机动车尾气中对空气影响最大的污染物。同时,机动车尾气对城北大气环境的影响大于城南。
调查结果显示,氮氧化物的高排放车辆包括,汽柴油公交车、重型货车和乘用车,其中,重型货车占到60%,乘用车因保有量较大,氮氧化物排放量仅次于公交车。
一氧化碳排放方面,公交车的排放量是轻型货车、重型货车的4和2倍,要减少一氧化碳的排放,首先要从公交车着手,重型货车也不能忽视。淘汰1辆汽油公交车便可换来8辆天然气公交车一氧化碳排放的环境容量。
此外,各类车型启动时排放的污染物要大于行驶一公里的排放量。以燃烧汽油的乘用车为例,启动一次排放一氧化碳20.159克,氮氧化物1.078克,颗粒物0.017克。而行驶一公里的排放量分别为:一氧化碳12.356克,氮氧化物0.595克,颗粒物0.006克。
从2011年起,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联合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共同承担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及污染防控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如今,这项科研成果通过科技厅验收。
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绿洲城市大气环境研究所副所长吕任生介绍,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总量近几年快速增加,使改善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的难度加大。机动车尾气的排放高度与人体呼吸带高度比较接近,因而相对于其他污染源更容易危害人体健康。
根据调查研究,项目组提出,为了进一步有效控制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污染,在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和尾气检测制度的同时,应鼓励推广使用低污染低排放的车辆,实施IC卡的机动车身份证管理制度,尽快建成覆盖全市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信息网络。对外地转藉过户车辆视同新车上牌办理,其排放必须达到当时新车上牌的排放标准。同时,提高燃油经济性,加大车用油品的监管力度。
据了解,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今后还将对全区重点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从而为环境管理、科学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