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活垃圾收运秩序,解决垃圾运输过程的滴漏和污染问题,市政府对进入兴丰、李 坑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的运输车辆滴漏进行专项治理,并于近日发出《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滴漏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其中明 确,生活垃圾运输作业实行全过程封闭化运输,运营单位对所有进场垃圾车辆实行视频记录,监控进场车辆滴漏情况。发生污水滴漏严重的车辆,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通告》中明确,从事生活垃圾运输的车辆须经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检查合格,并按照生活垃圾分区结算管理需要,到市生活废弃物管理机构领取生活垃圾 运输IC卡。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对所有进场垃圾车辆实行视频记录,监控进场车辆滴漏情况,并将监控情况反馈到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垃圾运输车辆驶离垃圾终端处理场所前必须清理尾斗和排空污水,凡未通过清洗装置洗车的不予离场。
城管、交警等部门不定期对垃圾运输车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存在污水滴漏情况的车辆,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污水滴漏严重的车辆,由市生活废弃物管理机构暂停该车IC卡进场资格,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城管部门每季度对垃圾运输车辆滴漏检查、整改及处罚情况进行通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市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