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工产业[2010] 第103号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13批)予以公告。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13批)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