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1] 第14号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26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23批)予以发布。
附件:http://www.cvtsc.org.cn//cvtsc/res_base/org_cvtsc_www/upload/article/2011_2/6_14/4n2rgow8dcp2.doc <= 下载地址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26批)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