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工产业[2009] 第61号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99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4批)予以发布。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99批)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工产业[2009] 第61号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99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4批)予以发布。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99批)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