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撞缓冲车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防撞车租赁如下协议
鉴于乙方工程施工需要,现租赁甲方 防撞缓冲车( )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 年 月 日,预租期 天,具体起租日期以到场时间为准,竣工日期据此相应顺延或提前。
二、 车辆使用地点:
租赁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一)租赁起始时间按实际进场时间开始到租赁期满。防撞缓冲车 天租赁费用为RMB¥ 元/台,(大写: 整)(不含司机、燃油费)。
乙方支付甲方运费按实际出发地到目的地核算,施工完成后,车辆由乙方司机交还到深圳,甲方指定地点。
(二)车辆租赁期间不设停租,其他如:材料短缺等因素产生的误工问题,不得扣除台班时间。但是,台风、战争、地震等发生的一切不可抗拒的因素,可以顺延合同租赁时间。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非双方责任所引起的不可抗力等原因期间,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三)费用支付与结算:
租赁费用结算:甲方设备进场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另外设备到场后从起始日起支付当月租赁费用,后面依次按起始日再支付次月租赁费用,后面依次按起始日支付。车辆退场时,车辆没问题,并清洗干净后交还给甲方,另押金在没有车辆维修及违章的情况下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如有维修和违章则相应扣除相关费用。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送货上门,送交至乙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双方检查完好后交付乙方。租期结束退回同样为双方现场检查验收后甲方开回。
2、甲方确保防撞缓冲车的使用状况良好,以满足乙方的施工要求。
3、按合同约定和乙方计划安排设备出勤,以满足乙方的施工计划的需要。
4、乙方在施工期间车辆如有轻微的故障自行维修,正常消耗自行承担。
5、甲方提供车辆、车辆保险及随车手续等。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租赁甲方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安全规范,如违反规定操作发生涉及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物损害的,甲方均不承担责任,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全额赔偿。
2、乙方租赁甲方的防撞缓冲车,只限于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地点从事施工工作,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3、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损毁或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损毁物或灭失物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设备整体灭失损毁的,按照购置全新设备价格经折旧后的价格赔偿。
4、自起租日起乙方租赁设备期间所有的违章都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一致同意交由深圳市仲裁委仲裁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各条款执行完毕并结清余款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扫描件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从事有损甲方设备所有权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设备;
2、若乙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江铃顺达双排70K防撞缓冲车厂家价格12.8万 日租租赁价格500元一天 月租12000元到15000元 防撞缓冲车主要用于高速公路施工,隧道施工,公路施工。很大限度地降低了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中,施工车辆、养护人员和事故处理交警的安全风险问题。防撞缓冲车的防撞缓冲吸能模块主要由车载防撞缓冲垫和导向标志架组成,充当施工作业车辆后方的缓冲卫士。如若发生追尾事故,能够在肇事车辆和前方施工作业区域之间构建一个缓冲区域,通过机具结构变形吸收撞击的能量,很大限度地降低被保护人员及设备遭到碰撞的风险。
江铃顺达双排70K防撞缓冲车翻转系统:缓冲垫支撑采用高强钢板精加工制成,翻转架稳定结实。使用时缓冲垫由液压油缸推动进行翻转,液压油缸通过电控控制,单独动力单元,由底盘提供电源,操作时在驾驶室里面经过遥控器远程控制,简单方便。同时降低操作人在工作时候的安全风险。
江铃70K防撞缓冲车货箱总成:货箱采用优质Q235碳钢板制作,底部平板花纹板,灯架上配备有户外防水电子屏,诱导灯均采用高品质红绿灯灯芯,光源亮丽,穿透力强雨雾天气均可以使用,【选装箭头灯、施工标识、爆闪灯总成、高音主机喇叭、倒车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