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撞缓冲车主要用于高速公路施工,隧道施工,公路施工。很大限度地降低了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中,施工车辆、养护人员和事故处理交警的安全风险问题。防撞缓冲车的防撞缓冲吸能模块主要由车载防撞缓冲垫和导向标志架组成,充当施工作业车辆后方的缓冲卫士。如若发生追尾事故,能够在肇事车辆和前方施工作业区域之间构建一个缓冲区域,通过机具结构变形吸收撞击的能量,很大限度地降低被保护人员及设备遭到碰撞的几率。
防撞缓冲车的作用主要可以保护前方施工人员车辆和设备的安全,同时减小后方追尾撞击车辆的冲击力,减小事故风险,发生撞击后防撞缓冲装置所有结构向内溃缩,无结构部件向外飞溅以避免产生二次伤害。当然除了高速碰撞外,一些产品面对低速碰撞还具有很好的可恢复性,很大程度减少设备损坏。除了防撞缓冲装置,现代的防撞缓冲车也都会配有大型的LED警示牌、爆闪指示灯、以及诸如蓝牙、后视摄像头等装置。
(一)防撞缓冲车租赁起始时间按实际进场时间开始到租赁期满。防撞缓冲车价格租赁费用为日租 800 元/台不含司机、燃油费
使用方支付运费给租赁公司 ,按实际出发地到目的地核算,施工完成后,车辆由使用方司机交还到租赁公司指定地点。
(二)防撞车租赁期间不设停租,其他如:材料短缺等因素产生的误工问题,不得扣除台班时间。但是,台风、战争、地震等发生的一切不可抗拒的因素,可以顺延合同租赁时间。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非双方责任所引起的不可抗力等原因期间,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三)费用支付与结算:
租赁费用结算:租赁设备进场前,使用方向租赁公司支付押金 每台车5000 元;另外设备到场后从起始日起支付当月租赁费用,后面依次按起始日再支付次月租赁费用,后面依次按起始日支付。车辆退场时,车辆没问题,并清洗干净后交还给租赁公司,另押金在没有车辆维修及违章的情况下租赁公司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使用方,如有维修和违章则相应扣除相关费用。
一、双方责任:
(一)租赁公司责任:
1、租赁方送货上门,送交至乙使用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双方检查完好后交付使用方。租期结束退回同样为双方现场检查验收后租赁方开回。
2、租赁公司确保防撞缓冲车的使用状况良好,以满足使用方的施工要求。
3、按合同约定和使用方计划安排设备出勤,以满足使用方的施工计划的需要。
4、使用方在施工期间车辆如有轻微的故障自行维修,正常消耗自行承担。
5、租赁公司提供车辆、车辆保险及随车手续等。
(二)使用方责任:
1、使用方在租赁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安全规范,如违反规定操作发生涉及或第三人人身或财物损害的,租赁公司均不承担责任,租赁公司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均由使用方全额赔偿。
2、使用方租赁防撞缓冲车,只限于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地点从事施工工作,使用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3、使用方在租赁期间内损毁或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故障,使用方应及时通知租赁公司,并按照损毁物或灭失物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设备整体灭失损毁的,按照购置全新设备价格经折旧后的价格赔偿。
4、自起租日起使用方租赁设备期间所有的违章都由使用方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