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配置参数 | |||
一 | 抢救监护型救护车 | 功能:主要为转运、救治和监护抢救重症病人的专用抢救型救护车 | ||
1 | 产品 | 监护型救护车 | ||
2.1 | 整车尺寸 | |||
2.1.1 | 外形尺寸 | 5400≥长≥5300mm、宽≥2000mm、2430≥高≥2400mm | ||
2.1.2 | 医疗舱尺寸 | 2900≥长≥2800mm、1800≥宽≥1700mm、1750≥高≥1700mm | ||
2.1.3 | 轴距 | ≥3300mm | ||
2.2 | 发动机 |
| ||
2.2.1 | 排量 | ≥1900ml | ||
2.2.2 | 燃油类型 | 汽油 | ||
2.2.3 | 额定功率 | ≥145Kw | ||
2.2.4 | 很大扭矩 | ≥300N.m | ||
2.2.5 | 型式 | 直列四缸、涡轮增压、汽油机 | ||
2.2.6 | 排放标准 | GB18352.6-2016国Ⅵ | ||
2.2.7 | 很高时速 | ≥150KM/h | ||
2.3 | 载重 | |||
2.3.1 | 整备质量 | ≤2750 Kg | ||
2.3.2 | 总质量 | ≥3300 Kg | ||
2.4 | 底盘 | |||
2.4.1 | 变速器 | 五档手动 | ||
2.4.2 | 悬架系统 | 独立前悬/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挂 | ||
2.4.3 | 制动系统 | 前后盘式制动, ABS+EBD | ||
2.4.4 | 车轮 | 钢制轮毂 | ||
2.4.5 | 底盘授权 | 提供底盘厂家给予投标人的正式有效年度授权,允许投标人使用底盘厂家生产的车辆进行专用车辆改装及销售,授权函范围要包括该投标车辆(提供授权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 ||
2.5 | 安全 | |||
2.5.1 | 安全气囊 | 驾驶座安全气囊 | ||
2.5.2 | 安全带 | 三点式安全带、驾驶座安全带未系提示 | ||
3.5.3 | 行驶安全 | 车身电子稳定系统(ESP),胎压监测 | ||
三 | 改装技术要求 | 主要参数 | ||
3.1 | 车辆外观 | 1、救护车车身外表颜色为白色和红色彩条; 2、所有标识采用反光贴; 3、医疗舱左侧两车窗全贴不透光白膜,其余车窗贴2/3不透光白膜。 | ||
3.2 | 警示系统 | ▲1、车前顶分散式安装蓝色LED爆闪警灯,车前部安装爆闪灯≥3件,左右两侧各安装爆闪灯1件,尾部安装爆闪灯≥2件,提供公告照片,考虑安全可靠,须提供警灯电磁兼容报告; 2、电子警报器:分体式结构,有效地将控制系统与主机分离;大功率高保真;微电脑芯片控制,警音频率稳定;控制器采用手柄式外观设计,方便安装和操作,具有警灯控制功能。 l 警调名称:开道、救护、消防、治安、手动、汽笛、低音 l 工作电压:DC12V l 输出功率:100W l 输出阻抗:8Ω l 话筒频响:200Hz~10KHz±3dB l 新增灯控:2路灯控 l 警音输出电压: AC28V±1V l 喊话输出电压:≥AC18V | ||
3.3 | 照明系统 | 车内照明:医疗舱内顶安装照明灯≥4盏; 输液射灯:医疗舱内顶安装输液射灯≥2盏,冷白6000-6500K ,可调节照射角度,可在实施急救时辅助照明使用; 担架射灯:医疗舱尾部安装LED照明灯≥1盏,灯碗可360度旋转,白光,高亮度600-6500K,可在担架上下车时辅助照明使用; 外场照明灯:车顶左右两侧各安装LED照明灯≥1盏. | ||
3.4 | 空调及通风换气系统 | |||
3.4.1 | 驾驶室 | 驾驶室冷暖空调; | ||
3.4.2 | 医疗舱 | 医疗舱空调,水暖; | ||
3.4.3 | 换气系统 | 1、应采用优质产品,上排风换气扇,低噪音风扇,换气系统参数要求如下: l 额定电压:12V l 额定功率:40W l 噪音:≤63dB l 换气量:≥700m3/h ▲2、医疗舱右侧拉门带推拉窗,提供公告照片。 | ||
3.5 | 医疗舱设计 | |||
3.5.1 | 医疗舱布局 | 1、医疗舱左侧氧气瓶柜、仪器柜、医疗舱左上方吊柜; 2、隔断后多功能柜; ▲3、左上方吊柜的柜门结构采用外盖式,柜门上带透明材料可以保证看到里面的药品及耗材;提供实车照片说明。 | ||
3.5.2 | 医疗舱内饰材料 | 高分子复合材料,易清洗,要求满足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要求。 | ||
3.5.3 | 柜体材料 | 1、 ▲提供柜体制作材料环保检测报告,要求未检出甲醛、镉、铅、汞及六价铬; 2、 ▲提供柜体制作材料阻燃检测报告,要求满足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要求。 | ||
3.6 | 供电系统 | 1、 在车辆启动状态下,可实现24小时不间断供电,可输出220V,不小于1000W纯正弦波电源可供医疗设备使用,并在相应的位置安置12V电源插座1只、220V电源插座3只; 2、 在拔掉车辆钥匙后所有用电器应与主、副电瓶断开,防止漏电,以保证蓄电池保存充足电力。 3、 为保证医疗仓系统稳定可靠,主副电瓶连接只能使用原车信号控制,不允许使用外接双电瓶隔离保护器(增加故障点)。 | ||
3.6.1 | ▲逆变器 | 应为智能逆变器,12V输入,输出为220V、不小于1000W纯正弦波电源。 为保证逆变器不影响原车电路。 | ||
3.6.2 | 安全保护 | 每个分电路应设有相应规范的过载保护装置,以确保医疗救护设备的电器正常使用。 | ||
3.6.3 | ▲改装线束 | 改装线束采用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电线为镀锡铜线,提供检测报告; | ||
3.6.4 | 附加电瓶 | 应为汽车专用启动电瓶,容量不小于90AH,在驻车时可供医疗器械使用。电瓶应该安装在方便检验的位置。蓄电池安装及其所有连接应防止任何情况下发生短路的可能。在车辆息火后,附加电瓶和启动电瓶自动断开。车辆启动时自动连接,以保证救护车的正常启动和附加电设备的用电需要。 | ||
3.7 | 供氧系统 | 10升氧气瓶2件,氧气瓶切换装置,氧气终端2个,刻度式流量湿化瓶1个,呼吸机接口1个。 | ||
5.8 | 座椅与担架系统 | 1、 隔断后中门口折叠座椅、右侧3人座长排座椅(配三副安全带); 2、 自动上车担架及担架平台。 | ||
5.9 | 辅助系统 | |||
5.9.1 | 医疗舱地板革和地板 | 医疗舱地板技术要求: 1、▲地板采用具有阻燃性质竹胶地板,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阻燃报告。 2、▲医疗舱地板革:采用防水、防腐、耐磨、抗菌、环保材料,便于清洁和整理,且提供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地板防水、防腐、耐磨、抗菌检验报告。 | ||
5.9.2 | 其它 | 1、 驾驶舱与医疗舱隔断及前后对讲系统; l 工作电压:DC12V; l 工作电流:350mA; l 工作环境:-10℃-60℃; 2、 全方位安全扶手; 3、 灭火器共2个:驾驶室1个(1KG),医疗舱进出舱门处1个(1KG); 4、 紫外线消毒灯:12V供电,有延时调节装置,考虑安全可靠,须提供消毒灯电磁兼容报告; 5、 固定式输液挂钩2个; 6、 垃圾桶1个; 7、 右侧滑移门固定踏步。 |
救护车
序号 | 需求说明 | |
一 | 抢救监护型救护车 | 功能:主要为转运、救治和监护抢救重症病人的专用抢救型救护车 |
1 | 产品公告 | 投标人所投的整车产品交付前须是已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
2.1 | 整车尺寸 | |
2.1.1 | ▲外形尺寸 | 5000≥长≥4900mm、宽≥1970mm、2400≥高≥2350mm |
2.1.2 | 轴距 | ≥2800mm |
2.2 | 发动机 |
|
2.2.1 | 排量 | ≥1900ml |
2.2.2 | 燃油类型 | 柴油 |
2.2.3 | 额定功率 | ≥89Kw |
2.2.4 | 很大扭矩 | ≥280N.m |
2.2.5 | 排放标准 | GB17691-2018国Ⅵ |
2.2.6 | 很高时速 | ≥120KM/h |
2.3 | 载重 | |
2.3.1 | 整备质量 | ≤2400 Kg |
2.3.2 | 总质量 | ≥3510 Kg |
2.4 | 底盘 | |
2.4.1 | 变速器 | 五档手动变速器 |
2.4.2 | 悬架系统 | 独立前悬/后变截面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挂,液压减震器 |
2.4.3 | 制动系统 | 前后盘后鼓 |
2.4.4 | 车轮 | 钢制轮毂 |
2.5 | 安全 | |
2.5.1 | 安全气囊 | 驾驶座安全气囊 |
2.5.2 | 安全带 | 三点式安全带、驾驶座安全带未系提示 |
三 | 改装技术要求 | 主要参数 |
3.1 | 车辆外观 | 1、救护车车身外表颜色为白色和红色彩条; 2、所有标识采用反光贴; |
3.2 | 警示系统 | 1、车前安装长排警灯; 2、电子警报器:分体式结构,有效地将控制系统与主机分离;大功率高保真;微电脑芯片控制,警音频率稳定;控制器采用手柄式外观设计,方便安装和操作,具有警灯控制功能。 l 警调名称:开道、救护、消防、治安、手动、汽笛、低音 l 工作电压:DC12V l 输出功率:100W l 输出阻抗:8Ω l 话筒频响:200Hz~10KHz±3dB l 新增灯控:2路灯控 l 警音输出电压: AC28V±1V l 喊话输出电压:≥AC18V |
3.3 | 照明系统 | 车内照明:医疗舱内顶安装照明灯≥2盏; 担架射灯:医疗舱尾部安装LED照明灯≥1盏,可在担架上下车时辅助照明使用; |
3.4 | 空调及通风换气系统 | |
3.4.1 | 驾驶室 | 驾驶室冷暖空调; |
3.4.2 | 医疗舱 | 医疗舱空调,水暖; |
3.4.3 | 换气系统 | 1、应采用优质产品,上排风换气扇,低噪音风扇,换气系统参数要求如下: l 额定电压:12V l 额定功率:40W l 噪音:≤63dB l 换气量:≥700m3/h ▲2、医疗舱右侧拉门带推拉窗,提供公告照片。 |
3.5 | 医疗舱设计 | |
3.5.1 | 医疗舱布局 | 医疗舱左侧氧气瓶柜、仪器柜; |
3.5.2 | 医疗舱内饰材料 | 高分子复合材料,易清洗,要求满足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要求。 |
3.5.3 | 柜体材料 | ▲1、提供柜体制作材料环保检测报告,要求未检出甲醛、镉、铅、汞及六价铬; ▲2、提供柜体制作材料阻燃检测报告,要求满足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要求。 |
3.6 | 供电系统 | 在车辆启动状态下,可实现24小时不间断供电,可输出220V,不小于600W纯正弦波电源可供医疗设备使用,并在相应的位置安置12V电源插座≥1只、220V电源插座≥2只; |
3.6.1 | 逆变器 | 应为智能逆变器,12V输入,输出为220V、不小于600W纯正弦波电源。 保证逆变器不影响原车电路。 |
3.6.2 | 安全保护 | 每个分电路应设有相应规范的过载保护装置,以确保医疗救护设备的电器正常使用。 |
3.6.3 | 改装线束 | 改装线束采用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电线为镀锡铜线,提供检测报告; |
3.7 | 供氧系统 | 10升氧气瓶1件,双表减压阀1件,氧气终端2个,刻度式流量湿化瓶1个。 |
5.8 | 座椅与担架系统 | 1、隔断后折叠座椅(配安全带)、右侧2人座长排座椅(两点式安全带); 2、自动上车担架。 |
5.9 | 辅助系统 | |
5.9.1 | 医疗舱地板革和地板 | 医疗舱地板技术要求: ▲1、地板采用具有阻燃性质竹胶地板,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阻燃报告。 ▲2、医疗舱地板革:采用防水、防腐、耐磨、抗菌、环保材料,便于清洁和整理,且提供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地板防水、防腐、耐磨、抗菌检验报告。 |
5.9.2 | 其它 | 1、驾驶舱与医疗舱隔断及前后对讲系统; l 工作电压:DC12V; l 工作电流:350mA; l 工作环境:-10℃-60℃; 2、全方位安全扶手; 3、灭火器共2个:驾驶室1个(1KG),医疗舱进出舱门处1个(1KG); 4、紫外线消毒灯:12V供电,有延时调节装置,考虑安全可靠,须提供消毒灯电磁兼容报告; 5、固定式输液挂钩1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