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畜牧业大省,畜禽养殖量大,每年病死畜禽数量也较大,一旦病死畜禽处理不当,就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对全省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威胁。据统计,截至目前山东全省已建设完成并投产使用的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共57家,处理能力达到了75万吨/年。全省已通过项目验收的病死畜禽收集体系有61个,建设完成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1087个,配备病死畜禽专业运输车416辆
畜禽屠宰场、畜禽养殖场(户)委托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的,应当与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签订处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畜禽屠宰场、畜禽养殖场(户)应当及时通知收集人员上门或主动送至收集(暂存)点,24小时内无法送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低温暂存措施,并详细记录病死畜禽的种类、数量(重量)、交接人员、运输车辆和交接时间等信息,有条件的还要留存交接过程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