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对于货运车辆提出安全性技术改进。
《通知》要求,2012年2月29日前,对《通知》内全部车辆产品完成清理审查,重点审查大中型客货车车辆产品,特别是重型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低平板车、商品车运输车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及《公告》中关于大中型货车技术条件的规定。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暂停其《公告》6个月,并公告社会,暂停期内企业不得生产、销售暂停《公告》的产品,对暂停《公告》的产品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暂停期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撤销《公告》。《公告》产品被撤销后,不得以同一车辆型号再次申报《公告》,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对此,部分业内人士均表示影响不大,《通知》是从安全角度提高对卡车生产环节的要求,对于《通知》中所要求的改进项目,各卡车企业均有准备。
对卡车企业影响甚微
据《通知》阐述,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配限速装置,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前轮应装配盘式制动器;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车长大于8米的挂车,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配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
所有货车均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总质量参数,半挂牵引车喷涂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参数,栏板货车和自卸货车还应喷涂栏板高度参数,罐式汽车和挂车还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物品的种类,字体高度不小于80毫米。
日前,记者致电某业内人士针对《通知》内容中所提及的要求,他表示:“《通知》中多数内容之前就有所提及,包括超载、超限治理,还有低平板和商品车运输车严禁超宽、超长等要求,这部分规定在2011年便已经提出,并且针对专用车厂家、主机厂家等产品《公告》进行过清理。目前基本不存在不符合法规的产品在产品《公告》体系内。”
该业内人士还表示,对主机厂的要求,如装配缓速器等,就是要求主机厂、专用车厂家在今后产品研发上必须往这些配置靠拢。“我觉得政策主要起到引导作用,如要求装配缓速器和盘式制动器。实际上,多数主机厂销售整车的同时,前桥还没能装配盘式制动器。而《通知》要求企业今后生产整车的同时,必须装配以上设备。除此之外,车型基本没有变动,所以我认为影响并不大。”
“年前接到《通知》,简单看了一遍,觉得对企业而言影响并不大。”某重卡企业政策研究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中所要求的配置,公司生产的卡车产品都能够实现,并不需要太多改动。
进一步规范商品车运输车市场
“由于2011年出现多起因超载、超限、超长所引发的货车事故,引起工信部对于车辆安全性能和配置上的重视,希望引导企业往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使得工信部加强对货运车辆安全的重视。”某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该业内人士还表示,从《通知》中可以明显看出,工信部今年注重国内货运的安全运输,并且决心很大。他告诉记者:“《通知》明确规定,将针对商品车运输车进行为期5个月集中整治,并且此次针对商品车运输车特别提出两项整治要求,一是从生产商品车运输车企业源头抓起;二是从各区域抓起。”
“商品车运输车一直是专用车行业的焦点问题,出现过很多违规车型,以超载、超长等形式存在。这些违规商品车运输车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并且各地相关部门对此采取的态度也不一样。”某业内人士表示,必须以安全为第一考虑要素,对商品车运输车进行严厉整治,否则将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通知》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为期5个月的商品车运输车集中整治。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商品车运输车生产企业进行集中检查,对于《公告》内生产企业生产、改装违规商品车运输车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依法撤销其生产资质。
对于非法生产商品车运输车的企业,将通报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商品车运输车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业务时,要严格查验车辆的外廓尺寸,对存在超长、超宽、使用可伸缩式车身等不符合国家标准问题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此外,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结合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专项行动,重点加大辖区内汽车生产企业发货区所在区域、路段的管控力度,在重点厂区设置检查点,从源头严查使用违规商品车运输车从事运输的行为。
对商品车运输车实行逢车必检,对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并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查处的商品车运输车有加长、加宽等非法改装问题的,依法予以处罚,责令恢复原状,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通报注册登记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和定期检验时重点查验。
促行业健康发展
解读《通知》后,部分卡车企业相关负责人均认为,《通知》从某种程度上在要求卡车行业朝着技术越 来越先进、安全性越来越高的方向发展,并且使得原先一直攻坚技术和安全的厂家受益,也更加具备国际竞争力。
“沃尔沃卡车基本标配液力缓速器装置,但国内主机厂在液力缓速器方面连选配项目都没有,这就是差距。”某业内人士表示,年前有位用户希望在其牵引车上配置液力缓速器,但是整车厂家的牵引车型选配目录中根本没能提供液力缓速器配置,如果用户非要装,整车厂家必须打报告,通过可行性研究等多个关卡后才能生产,用户根本等不了如此长的时间,最后不了了之。“可以看出,目前国内主机厂在整车配置上面依旧处于弱势,与国外品牌的差距很大。”他分析道。
某重卡企业相关负责人认为,市场需求决定产品特征。而现阶段国内卡车市场的需求便是价格低廉,所以在特定时期必须由国家进行引导,才能让卡车行业真正步入质的飞跃。“例如ABS要求安装了好多年,直到近两年才开始实施。所以,一定要从国家层面进行规定,企业严格实施,这样产品质量才能真正上台阶。如果仅依靠市场进行推动,卡车行业的技术升级则需要更长的时间。”上述负责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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